(原标题: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保持独立性,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参加培训,保持独立性并自查。任职资格要求具备担任董事资格、独立性、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独立董事通过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方式履行职责,拥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知情权和履职保障。独立董事每年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记录履职情况。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