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大会运作,提高议事效率,保障股东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条例》、《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细则》制定。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职权。规则对公司、股东、董事等具有约束力。董事会负责组织股东大会,确保会议依法召开。股东周年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其他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决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案需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临时提案需提前10日提交。会议通知须提前21天(股东周年大会)或14天发出,列明会议时间和议程。法定人数为两名股东或其代表。董事长担任会议主席,若缺席则由董事或股东推选。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可通过举手或投票表决,投票结果为最终决定。会议记录由公司秘书保存,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规则自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