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受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21日发布通知,6月3日发布提示性公告,6月5日14:30在乌鲁木齐市召开现场会议,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现场会议由董事马伟华主持。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7名股东,持股2,658,561,9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9874%。网络投票股东983名,代表股份140,408,7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70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全资子公司GLOBAL SEA CONTAINERS TWO LIMITED与TYPEWRITER ASCEND LTD签署《股权购买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二是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两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