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7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6月5日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施建明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代表共84名,代表股份数80,289,3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2149%。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1.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