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通过通讯方式召开,需全体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会议通知应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紧急情况下可通过口头方式通知。会议决议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审议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并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保存会议档案10年。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