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月中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一、关于为公司子公司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都乐制冷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申请95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18个月。公司按89.8279%股权比例为其提供85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该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法律文件。
二、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维尔利(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维尔利能源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为其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同样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该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法律文件。
以上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