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管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适用对象为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制度规定,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日生效,公司两日内披露情况。若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被股东会决议解任的,分别在相应决议通过日或作出日离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
禁止担任董事或高管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受刑事处罚未满五年、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未满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等。离职人员需与继任者进行工作交接,确保业务连续性。涉及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董事及高管两年内仍需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任职期间责任不因离职免除。制度还规定了股份转让限制、配合后续核查义务及赔偿责任等内容,并设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进行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