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立霸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高于5000万元,回购期限为6个月。截至2024年4月2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550,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根据相关规定,回购股份不享有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权利。
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2,550,096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263,777,743股,合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为263,777,743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99元/股,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为1.00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分别为12.16元/股和12.15元/股,影响较小。综上,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