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集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明确了规则的目的和依据,强调董事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第二章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批准财务预算、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审议重大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等事项时,需根据交易规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第三章指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会议筹备、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第四章强调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规定其产生方式、任期、职责及特别职权。第五章和第六章详细规定了董事会会议的召开、通知、出席、表决等程序,确保会议合法有效。第七章明确了会议记录和决议的责任。第八章为附则部分,规定议事规则的生效、修改和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