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接受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出具法律意见书。紫金矿业于2024年11月17日召开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345,6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30,600股因司法冻结暂未注销。2025年4月7日,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回购金额不低于6亿元且不超过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7.00元/股,回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4月10日,公司已回购64,316,000股A股股份。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524,387,34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共计派发5,746,828,455.20元(含税)。根据计算,本次差异化分红对公司A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无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