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9.93%股权,以及富创优越股东深圳市洇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市富创优越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份额、深圳市富创优越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份额、深圳市富创优越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份额。同时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资产购买中发行股份作为对价金额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懋科技将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富创优越100%股权。
2024年9-10月,华懋(东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姚培欣、施文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姚培欣、施文远持有的富创优越11.87%股权、13.13%股权,交易对价合计23,750.00万元。2025年1月9日及1月25日,华懋东阳两次分别受让无锡鸿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富创优越7.16%、10%的股权,交易对价合计14,586.10万元。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交易,不存在其他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