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9.93%股权,以及富创优越股东深圳市洇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市富创优越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份额、深圳市富创优越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份额、深圳市富创优越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份额。同时,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资产购买中发行股份作为对价金额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懋科技将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富创优越100%股权。根据相关规定,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特此说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