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九评))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刘九评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规章要求。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大股东、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形。过去12个月内未曾具有上述情形。
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任职资格的情况。提名人已对其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