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涵盖担保的定义、决策权限、受理及审核程序、日常管理和持续风险控制、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况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包括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等。公司应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财务部负责担保申请的受理和审核,确保担保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并对被担保人进行持续风险监控。公司应在出现被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破产等情形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本办法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