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相关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相关人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情况下及时向深交所申报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深交所将根据申报信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进行锁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且在特定情况下不得转让股份,如离职后六个月内、公司或个人涉及违法违规调查期间等。此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制度还规定了违规买卖股票的责任追究机制,包括上缴收益、内部处分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确保股份变动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