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锦江酒店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稿))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提前泄露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信息,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除法定披露信息外,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相关的信息,但不得误导投资者。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须按规定时间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需经审计。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涵盖重大事件、业绩预告、业绩泄露等情况。公司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信息披露文件,不得以新闻发布等形式代替报告义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确保其及时获取重大信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配合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的工作,确保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