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韦锶蕴))
韦锶蕴作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韦锶蕴声明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韦锶蕴确认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她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韦锶蕴及其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任职情况。
韦锶蕴不是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禁入措施或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她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韦锶蕴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