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金田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以派发现金红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截至2025年6月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32,317,091股,根据相关规定,这些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实施差异化分红。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金田股份按照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6.26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6.262元/股,影响绝对值在1%以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