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泄露或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临时报告应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立即披露。公司应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公司还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并披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