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不超过六年。董事需具备相应资格,不得有特定禁止情形。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重大事项需由董事会集体决策,不得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根据提议召开。会议通知、提案、表决等程序详细规定,确保决策透明。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