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制度规定公司设4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其独立行使职权。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支付。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