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家化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4日13:30在上海虹口区保定路527号八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平台进行。董事会于2025年5月20日公告通知各股东,载明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出席权利及登记事项。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和地点符合通知内容,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39名,代表股份414,985,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301%。其他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以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