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受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沪硅产业”)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简称“本次重组”)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核查对象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标的公司、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核查期间为2024年8月24日至2025年5月20日。
核查结果显示,部分自然人和机构在核查期间有买卖沪硅产业股票的行为。具体包括:蔡军(交易对方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合规总监杨嫣的配偶)在2024年10月11日和11月4日分别买入1,000股;瞿红珍(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资深总监)在2024年9月30日卖出100股;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2024年10月9日卖出5,000,000股;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在核查期间通过不同账户进行了多次买卖操作。
相关自然人和机构均声明其买卖行为基于个人独立判断,与本次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结论认为,上述买卖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