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国芳集团: 国芳集团: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国芳集团: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6.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后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5,714,400股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需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总股本为666,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5,714,4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660,285,600股。根据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芳集团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