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条件。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选聘文件需公开发布,确保公平公正。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的监督,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公司应在选聘合同中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或无法继续履行义务等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审计委员会需对改聘理由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