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李健))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健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李健已同意出任该职位。
提名人认为,李健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李健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李健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未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未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未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重大业务往来,未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12个月内未曾具有前述情形,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李健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关系。提名人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李健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