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化学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稿))
附件2:股东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指出,本规则旨在维护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第二章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公司重大事项决议等职权。第三章股东会的召开程序,包括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会后事项及公告。第四章附则,本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通知内容、提案要求、表决方式、决议公告等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