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临 2025-018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17,619,169.86元。公司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文青、董事会秘书胡丽平、财务总监朱建锐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河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郑文青、胡丽平、朱建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向河南监管局报送书面报告。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