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的问询函》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的问询函出具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核查了公司银行账户冻结情况,确认截至2025年5月9日,公司名下44个银行账户中,34个已被撤销,其余10个状态正常且未被冻结。公司此前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而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现已全部解除冻结。此外,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针对《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七)项及第9.8.1条任一情形,经核查,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但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28亿元,期末净资产为5.3亿元,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不存在新增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因此,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