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2名),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负责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时,应在决议中记载具体理由并披露。
选任程序包括与公司相关部门交流,广泛搜寻候选人,搜集初选人资料,征求被提名人同意,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委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