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6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6月3日14:30在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5号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酒店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20人,代表股份121,822,4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177%,均为网络投票。中小股东119人,代表股份60,832,4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495%。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等11项提案,所有提案均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表决过程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关联股东未参与相关议案的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