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磊)
本人张磊,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重大业务往来,未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12个月内未有上述情形,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本人已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