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并规范股东会运作。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务。股东按持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和义务,包括获得股利、参与决策、监督经营等。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
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三分之二通过。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确保透明度。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