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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顶科技: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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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为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期、2022年第一期和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2025年6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根据2022年第一期激励计划,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3,761份。此外,由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94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相应调整为:2021年第三期111.21元/份,2022年第一期73.78元/份,2023年第一期55.38元/份。

2022年第一期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6年6月19日。公司确认2024年度营业收入复合下降率11.4%,净利润复合下降率26.89%,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21.71%,公司层面绩效得分为90分,行权比例为100%。311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均为B级及以上,满足全额行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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