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受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滨集团)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旗滨集团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5月15日自查期间内相关机构及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监高、标的公司及其董监高、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其他知悉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核查结果显示,自然人赵全邦(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俞根妃的配偶)在2025年4月11日卖出50,000股旗滨集团股票,结余224,800股。赵全邦及俞根妃均已出具说明与承诺,表示上述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形。此外,核查范围内相关机构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