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泰和新材: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出具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3日下午14:30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出席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43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1,924,351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表决结果当场公布。议案1获得99.7012%同意,议案2获得99.5556%同意。中小投资者对议案1的同意率为95.0462%,对议案2的同意率为92.6319%。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壹式肆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泰和新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