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接受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所律师审查了相关文件并得到公司提供的必要保证。
本次差异化分红原因在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以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截至2025年5月14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58,573,613股,占总股本8,474,978,037股的0.69%,这些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差异化分红方案为:以8,416,404,42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共计派发3,029,905,592.64元(含税)。根据上交所交易规则,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显示,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本所认为,三一重工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