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将前次股东大会未获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未获通过。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6017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205%;反对20341000股,占43.8765%;弃权1400股,占0.003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135604股,占52.6126%;反对9127600股,占47.3802%;弃权1400股,占0.0073%。关联股东陈思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经公司2025年6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再次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该议案事项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审议相关议题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特此公告。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