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该办法明确了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实施程序、特殊情形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内容。激励对象为公司或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首次实施股权激励的激励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股本总额的1%,两个完整年度内累计授予的权益数量不超过股本总额的3%。激励对象需满足公司及个人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如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实施程序包括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国资主管单位审核批准、股东大会审议、签署授予协议等。特殊情形处理方面,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时计划终止,激励对象离职、职务变更等情况按不同规则处理。公司还将根据相关法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