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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崧股份: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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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小崧股份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行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拟授出的权益情况、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和技术业务人员等,首次授予94人,预留部分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激励计划有效期为60个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08万股,预留627万股。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业绩考核、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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