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为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和授权程序。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2023年2月28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3年6月8日、2024年1月8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12月13日、2025年5月30日,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完成相应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5月23日,因此,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5月23日届满。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2024年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244.23%,满足归属条件要求。共378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级为S/A/B,80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级为C,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本次回购注销原因包括6名激励对象离职、8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8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回购价格为5.157元/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755,634股,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