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议事规则方面,会议应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至少十年,委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