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5月))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公司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不得以新闻发布等形式替代公告义务。信息披露内容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等,需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简明扼要。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重大事件如大额赔偿、资产减值、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等应及时披露。公司应建立内部保密制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的档案管理。公司应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将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