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重大收购、合并、分立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董事会应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及四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特定领域事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告事宜,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