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逸飞激光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646,证券简称:ST逸飞)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吴轩、王树、曹卫斌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归母净利润为2432.62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75.94%,但公司未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此外,2025年2月28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中,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87494.52万元、7137.45万元和4531.5万元;而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年报及《2024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显示,更正后的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69206.87万元、2432.62万元和941.23万元,存在重大差异。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