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旗滨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推选张柏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推选程序合法,张柏忠先生任职资格合法,其工作经历和个人能力能够胜任董事长职责。
聘任凌根略先生为公司总裁,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规,任职经历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总裁职责,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聘任李向阳先生和刘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两人的任职资格符合规定,教育背景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副总裁职责,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聘任杜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任职资格符合规定,教育背景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财务总监职责,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聘任邓凌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具备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教育背景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职责,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