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5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董事长刘中海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五项议案:1. 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2.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4.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5. 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得票比例详见公告。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由张利国、付立新、姜黎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