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中信证券对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上市公司聘请了以下第三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和备考审阅机构;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经核查,上述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廉洁从业意见》的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交易中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行为,符合《廉洁从业意见》的规定。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认为,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交易中的聘请行为均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