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受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律所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自初步磋商时即采取必要保密措施。公司与证券服务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并在交易协议中约定保密条款,明确各方保密责任与义务,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公司依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多次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在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保密协议,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