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具体情况如下:本次交易标的为天津希格玛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预案和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披露了报批进展和尚需批准的程序,并对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拥有合法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天津希格玛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保持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此外,本次交易有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特此说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